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组织开展了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25个县(市、区)纳入2026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支持范围。现将拟支持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8552522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010-58934567
附件
2026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
拟支持县(市、区)名单
1.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2.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3.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
4.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
5.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
6.安徽省黄山市歙县
7.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
8.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9.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10.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11.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12.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
13.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14.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15.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
16.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
17.重庆市巫山县
18.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19.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
20.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21.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22.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错那市
23.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
24.甘肃省陇南市徽县
25.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
注:按行政区划排列。

今年2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总结前期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中央指导,加强跨省域统筹。2026—2028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县(市、区、旗),开展相应主题的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打造一系列优秀的国家级文化名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根植于农耕文明的中华文明生生不息。
通知还指出,中央财政对入选县给予定额补助,每个县的补助标准为5000万元,资金分两年下达。中央财政资金可用于支持保护修缮公共传统建筑,传承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育传统建筑工匠;挖掘和传承当地特色文化、乡风民俗、祖传家训、民间艺术等历史文化资源,编写村史村志;开展数字化保护;实施风貌整治,优化传统村落公共环境;完善与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水、电、路、气、垃圾、污水、消防、防灾减灾等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等。
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平璐
一审/牛峰
二审/武志敏
三审/朱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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